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关于办理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收部分保送生录取手续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鲁招考〔2023〕40号
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13号)有关规定,现将办理山东省2023年招收部分保送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优秀学生)录取手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具备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优秀学生的保送资格条件,且提出保送申请的考生,须参加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体检。我省具有推荐外国语保送生资格的中学为济南外国语学校。
(二)具备保送资格条件的考生,应向有关学校或部门提出保送申请,参加有关高校组织的保送生综合考核。
(三)高校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和选拔要求,确定拟录取保送生名单并根据保送类型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等相应平台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和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优秀学生被普通高校确定拟保送录取的,审核流程为:
1.考生须自行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k.cn),下载并填写《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拟录取保送生确认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确认表》),由所在中学填写推荐意见后,于5月5日前将《确认表》邮寄到录取高校。获得多所高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只能确认1所录取高校,因确认多所高校造成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2.招收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和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优秀学生的高校应于5月8日前,将本校所有拟录取保送生《确认表》及保送生名单汇总表(含考生姓名、考生号、拟录取专业、学制等内容)加盖公章后,邮寄至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青年东路18号山东广电产业大厦,邮编:250011)。
(五)我院对高校公示的拟录取保送生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录取手续。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优秀学生确认录取的保送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
(六)已确认保送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
二、工作要求
(一)保送生录取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高校、中学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管理和信息公开,认真做好保送生推荐、选拔、考核、公示等工作。
(二)严禁高校以保送生招生形式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考生录取或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
(三)取得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资格的考生,自行向有关高校申请参加专项测试,考生所在中学不得擅自安排或分配考生报考指定高校,不得干涉考生报考意愿。
(四)对在保送生考试招生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违反推荐规定的中学、考生及有关人员,将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
附件: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3年4月18日